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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艺院团指导科
学校概况

一、在学校领导下,指导市属院团贯彻执行关于繁荣社会主义文艺事业发展方面的政策、管理办法和规范性文件等工作。

二、研究指导市属院团的自身建设、事业发展和规划。

三、指导市属院团艺术剧种的研究与实践。

四、指导推进市属院团对非遗项目的传承与保护。

五、统筹指导市属院团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创作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文艺作品。

六、统筹推进市属院团相关艺术品种均衡发展。

七、研究市属院团相关艺术门类的薪火传承。

八、统筹推进市属院团在守正创新的基础上,多出精品。

九、统筹规划市属院团为繁荣省会人民文化生活和演出市场的各项工作。

十、指导市属院团广泛开展“送戏下乡”惠民活动,以文艺为群众服务。

十一、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